关于做好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2017-09-25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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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学院: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绩效考评办法》(鲁教高字〔2017〕9 号)的通知要求,将对获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的建设目标、管理运行、项目预算执行等实施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

根据通知要求,立项建设专业(群)管理实行年度报告、3 年中期评估和5 年期满考核验收制度。2016-2020年,每年需要报送年度自评报告;2018年将进行中期评估;2020年进行期满考核验收。请涉及的3个重点6个自筹立项专业(群)相关学院仔细研究文件,早动手、早准备,务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本学期的考评工作安排如下:

1. 2017年10月30日前,学院报送2016年度自评报告;

2. 2017年11月上旬,学校组织专家审核2016年度自评报告;

3. 2017年11月中旬,学院修改完善2016年自评报告;

4. 2017年11月25日前,学院报送2017年度自评报告;

5. 2017年12月初,学校组织专家审核2017年度自评报告,学院修改完善;

6. 2017年12月11日,完成2016年度、2017年度自评报告定稿并上报教育厅。

自评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eo_wanglf@ujn.edu.cn

报送地址:行政楼308室,联系人:王丽芳;联系电话:82765946。

(模板及具体填写要求详见附件)

教务处

2017年9月25日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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