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2014-05-12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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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按照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4〕12号)要求,现将我校本年度专业设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专业设置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服务区域重大战略,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突出重点,积极调整服务面向,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优势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做好长期规划和风险评估,避免追求短期利益行为;做好充分论证,避免盲目跟风;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

二、申报前务必认真研读并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年版)(附件1)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专业目录》”)(附件2)。

三、拟调整的专业和目标专业应当有相同或相近的学科基础和办学基础,专业代码前四位应相同。学校调整专业不占新增专业名额。调整专业名称时,如调整为《专业目录》专业(除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外),按备案程序办理;如调整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或新专业,按审批程序办理。被调整的专业按撤销专业处理。调整专业的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时,按审批程序办理。

四、如存在调整专业、设置涉及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我处进行沟通,以便相关工作的协调。

五、材料提交要求:有申报意向的学院请填写“高等学校申请增设专业汇总表”(一式一份)、《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一式四份),(《汇总表》、《申请表》模板均在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中)于5月30日前交教务处质量科(行政办公楼307),同时将汇总表和申请书电子版打包发送至eo_liuy@ujn.edu.cn。

联系人:刘洋张杰;联系电话:(8276)1207。

教务处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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