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2008-04-09 来源:教务处
打印    收藏 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教材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总结我校办学经验,突出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我校将开展2008年教材建设项目立项工作。希望各学院认真规划、精心组织、积极申报,鼓励和支持教师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方法的改革,积极参与教材建设工作,编写适应人才培养需要的、具有我校特色的教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课程范围

我校教师为本科学生开设的所有课程。

2、教师范围

原则上,申请人(第一主编)应具备讲师以上职称,5年以上高校教龄。同时,同一申请人(第一主编)一般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此外,已获各级教材立项但尚未完成者,本次不能申报。

3、教材范围

(1)申请立项教材应反映本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反映教学改革成果并具有我校学科特色;

(2)属于边缘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目前国内尚无公开出版的教材,或有公开出版但不适合我校专业教学、而我校教学又急需的教材;

(3)精品课程的教材优先立项;

(4)学校重点学科的教材;

(5)需要修订的教材;

(5)立项教材必须是已编写讲义,且经过一届以上学生使用且效果良好。

二、申报步骤

1、各学院将本次教材立项通知向全体教师公布。教材建设工作与我校“精品课程”建设和名师遴选工作密切相关,希望各学院积极发动广大教师著书立说。

2、各学院要定期组织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从教学经验丰富、具有编写能力的教师中选拔和组织教材编写队伍。编写前要认真研究、分析国内外同类教材的特点,在总结教学改革与科研成果的基础上,确定教材内容。教材编写大纲要以教学计划、课程基本要求为依据。

3、申请人填报济南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

4、学院根据本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对立项申请进行初审,写出审定意见,排序后报教务处。

5、立项申请人须提供教材编写大纲,教材讲义一套;修订教材须提供原教材版本。

6、教务处对申报材料初审后,报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议。

三、成果形式与完成期限

教材立项后,学校给予经费支持。本次立项的项目,最终完成期限为2009年12月31日,修订教材应于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完成形式及标准为正式出版的教材。教材出版按《济南大学教材出版管理办法》执行。

四、申报时间

立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4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范钦亮

电话:82765945

[附件:济南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申请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教务处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