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2015-03-16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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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教学改革成果的示范和指导效应,促进教学成果的推广和共享,经研究决定,对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的范围

参加结项验收的项目指2012年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我校20项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

二、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的时间

本次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的时间为:自2015年3月份始,至2015年5月底。(结题后方可申报新的省级项目,详见《关于开展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http://eadwww.ujn.edu.cn/detail.asp?id=6945)

三、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的方法

(一)我校委托项目主持人组织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项目的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同时进行。各项目组建教学改革立项项目鉴定验收委员会,提出建议专家名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组长需由校外专家担任),报我校教务处审定。项目组需提前3天将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时间安排汇总数(附件1)、建议专家名单(附件2)与工作议程方案以电子邮件方式报我校教务处。

(二)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后,由项目组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和《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成果鉴定书》(附件4)一式3份,各项目组汇总后,连同主要研究成果(一式2份),进度检查表(附件5,一式1份)于一周内报我校教务处,电子版同步发送。

四、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的工作程序

教改项目的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建议采用专家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专家会议评审工作的程序为:

(一)由鉴定验收委员会负责人(专家组组长)主持鉴定工作。

(二)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

(三)专家通过听取介绍、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质询等方式进行评议。

(四)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验收意见。鉴定验收意见应包括:

1.是否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的研究目标和任务;

2.对成果水平的定性评议意见,尤其突出对改革创新、实践效果和实际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3.对项目研究的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加强对教改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是项目执行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研究和实践成果分析、总结和提高的重要措施,对促进成果的应用、交流和推广,进一步推动深入研究与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给予每个项目5000元资助,待结题后统一报销。

有关教改立项事宜请与我校教务处联系,联系人:王丽芳、孙士婷,联系电话:82765946。电子信箱:eo_sunst@ujn.edu.cn。

附件:

1.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时间安排汇总表

2.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专家名单

3.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报告书

4.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成果鉴定书

5.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度检查表

6.济南大学2012年省级项目立项名单

2012省教研项目验收附件1-6.zip

二〇一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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