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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春季(第二)学期教学计划维护及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2021-10-15  点击:

各学院:

按照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从第8周开始启动2021-2022学年(第)学期教学计划维护及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8周,制作教学进程(10181022日)

根据2021-2022学年季(第)学期校历(见附件一),制作教学进程(模板见附件1020将制作好的教学进程表返回邮箱jwc_jxyxk@ujn.edu.cn1021教务处将汇总的教学进程发给各学院核对,调整后10月22日发放定稿。

1.学期教学活动19,集中考试周18-19暑期学校3周。学生226-27日报到、注册,228日上课,毕业生在第16周结束全部教学环节

2.各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综合考虑暑期学校开课情况中外合作和校企合作专业需要集中授课的课程,需提前与合作方联系,确定开课时间;三周以内的集中实践环节如果条件允许,原则上安排在暑期学校进行

3.下学期需要工训中心开课的学院请填写下表,提前与工训中心李捷老师(QQ:378318348,办公电话:82766631)联系上课时间各学院安排学生实习时,需考虑工训中心工位数量,电工电子实习一批可安排88,金工实习一批可安排200-300人。

学院

班级

人数

实习名称

周数

起始周

学院其他要求

 

 

 

 

 

 

 

4.制作教学进程时,要认真填写专业、班级名称,以保证专业、班级准确无误。

二、第8-9周,课程库维护 (10月18日—10月29日)

课程库中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时”“学分”“总学时”“课程类别”“是否实践课标记”“成绩录入级别”等信息一定要维护正确,避免造成混淆。

三、9周,录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10251029日)

为便于学生查看,需将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全部录入教务管理系统(17级执行2014版培养方案,18、19级执行2018版培养方案,20、21级执行2020版培养方案),录入时需检查纸质版人才培养方案和前期录入是否有误,如有应及时修改。

、第10周,教学执计划维护( 111115日)

1.按照教务处下发的教学进程定稿,维护各年级下学期教学执行计划,要严格执行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继承至教学执行计划不要直接继承上年级的教学执行计划若要更改,需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上提交“执行计划更改申请”并完成相应手续,待教务处审批后,由系统转入计划库。

2.开展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的学院,辅修学士学位教学执行计划同步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全部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后再继承到教学执行计划

特别提醒:

1.如需其他单位为本学院承担专业课授课任务,请提前与开课单位协调,待确定开课后方可在系统内录入计划(通识必修课除外)

2.请反复核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信息,避免录错版本、遗漏课程如果纸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错误,录入系统时要及时进行改正

3.课程库中的“学时”“学分”“周学时”“总学时”“课程性质”建议修读学年(学期)”“允许开课年级学期“起止周”等信息一定要维护正确。

4.方便重修学生选课,课程代码发生变化的课程原则上做成单开班滚动开课的课程也需单开班。

5.为便于排课,课程起止周一定要维护准确,例如:1-8周两门课程,9-17周两门课程。

、第11-12周,落实教学任务(1181119日)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的开课学期以及教学进程仔细检查“学时“学分“周学时”“总学时”“起止周“课程性质”等信息,确保每一项都准确无误,如发现错误,暂时不要落实任务,并及时告知学生所在学院与教务处,修改后重新下达任务。

特别提醒

1.教务管理系统任务库将于118日开放,各学院在开始落实任务前,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的开课学期以及教学进程再次仔细审查教学执行计划是否准确(尤其是通识必修课开课学院)如果发现错误,暂时不要落实任务跨学院的课程请告知学生所在学院,由其在教务管理系统上提交“执行计划更改申请”,待教务处审批后,由系统自动转入计划库。

2.落实教学任务时务必保证逐条落实,按照课时数与起止周严格对应,避免出现起始周与教学进程不一致的情况集中实践周不安排理论课教学任务

3.必修课程一个教学班不能超过四个行政班不超过140人

4.专业选修课程初选不足15人原则上停开(每学期期末选课),于开学初办理停开手续。

5.做教学执行计划时应该综合考虑法定假日合理安排周学时数,以保证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教学计划。任课教师在制定“学期授课计划”时,因法定假日不能上课的时间不要安排教学内容。

6.多媒体设备使用必须人卡统一

7.给外聘教师排课之前先到校园卡中心办卡,填写《XX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新进教师信息录入一览表报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8.规范接力上课教师人数,明确每教师的上课周数,不允许只写名字不上课。

9.根据《济南大学独立运行科研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独立运行机构专职科研人员平均每学年应为本科生开设一门课程,具体教学任务由独立运行科研机构向依托学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教务处协调相关学院进行合理安排

10.根据《济南大学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管理办法》济大校字〔2021〕37号的规定,教授、副教授每人每学期至少为本科生讲授1门学分课程,每学年最低学时数不低于32学时(包括独立运行机构专职科研人员教授、副教授

11.1121日,关闭任务库,所有数据不再改动,转入课程表编排阶段。

13-15周,安排主、辅修教学课程表(11221210日)

1.若有特殊要求(如需要四节连排等情况),请写出书面申请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如无书面申请,视为正常排课。

2.课表开始编排后,不再进行拆合班等事宜。

选课

具体时间与要求另行通知

八、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电话:82767269。

附件2021-2022学年(第)学期校历

附件2021-2022学年季(第)学期教学进程(模板)

 

   教务处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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