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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校院级教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4-10-08  点击: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及时验收已完成的校、院级教学研究项目,促进教学研究成果尽早推广应用,学校定于11月份开展2014年度校、院级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及推荐项目的数量

1.2014年10月30日以前到期并已完成的校、院级教学研究项目(包括以往未按期结题的校级教研项目),或虽未到期但已完成并有实践效果的项目。无论校级项目还是院级项目均参加学院验收。

2.因故未完成的校、院级项目,负责人要写出延期验收申请报告,交学院和学校各一份(由学院统一交送),所有教研项目只能延期一次(一年),超过一次将取消其项目立项资格。

3.学院可在正常结题(不含以往未按期结题项目)的院级教研项目中推荐部分体现当前先进的教改方向、具有较突出的实践效果、可操作性强、有一定推广借鉴价值的项目参加校级验收,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所验收院级项目的50%(校级项目不计入内)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下一步的校级验收,通过校级验收的可认定为校级项目。

二、项目验收所需准备的结题材料及验收程序

项目验收所需准备的结题材料及验收程序见“济南大学校、院级教研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标准(试行)”(附件2)。

三、报送材料要求及时间

1.所有项目均需装订成册,其中重点项目、青年项目须到印刷厂装订正式封面。(封面内容与附件1中的结题材料封面格式一致)。

2.各学院、部门将“学院验收项目及推荐校级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3,同时发往: eo_sunst@ujn.edu.cn)一份和所有参加校级验收项目的结题材料(一式一份,推荐项目另放)于10月31日下午4点之前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四、其他事项

1.所有项目组须注意,结题材料中项目名称、主要参加人员及位次等信息要和“学院验收项目及推荐校级验收项目汇总表”保持一致。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指标(自评表)请参照附件2填写完整信息。

2.对于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听取课题组负责人(准备10分钟的PPT)汇报、演示;进行现场提问、讨论、答辩;评委评议、打分,形成评审意见,做出是否通过验收的结论。对于其他项目,验收工作将依据结题验收标准(附件2),以专家组讨论决议为准。

3.被推荐的项目通过校级验收后,学校颁发“济南大学教学研究项目验收证书”。

4.凡通过校级(或院级)结题验收的校(院)级教研项目,即视为课题完成,项目所支出费用即可按其经费额度在支出范围内报销。

5.需要汇报的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 孙士婷 联系。

电话:82765946;

地址:行政办公楼0308室。

附件1:结题材料封面(格式)

附件2:济南大学校、院级教研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标准(试行)

附件3:学院验收项目及推荐校级验收项目汇总表

附件请到“教务处—教学研究”下载,网址链接为:http://eadwww.ujn.edu.cn/list.asp?sortsid=452

教务处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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